其他

黑龙江一国家级贫困县棚改工程现瘦身钢筋 住户已入住四成

2018-01-31 高中华 中国房地产报

“我带着农民工一起干工程赚钱养家,开发商、建筑商欠着我们数百万人工费不给,却把我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拘留了,我觉得自己很窝囊、很冤枉。当初昧着良心按照开发商、建筑商的要求使用劣质建筑材料施工,和他们成了一丘之貉,结果被他们联合算计,为了良心免受谴责,我才决定实名举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并查处,消除东福花园项目的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张树明说。



中房报记者 高中华 哈尔滨报道


2017年,对于北安市个体建筑工程队包工头张树明来说,是惊恐、屈辱、无助的一年。经过强烈的良心谴责和内心挣扎后,终于鼓起勇气实名举报黑龙江省国家级贫困县望奎县民生工程东福花园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使用劣质钢筋、“瘦身”钢筋,并在未经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部门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开发商黑龙江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安排组织老百姓进户近四成,致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望奎县有关部门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力和渎职的行为。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接到张树明的实名举报后,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发现望奎县东福花园项目距离望奎县委县政府仅百余米,正是这个在政府眼皮底子下的民生工程,却存在部分楼体承重墙、剪力墙、楼板的钢筋不达标,与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钢筋直径相差1—2毫米,钢筋存在瘦身缩水、外墙保温苯板遇火即燃、消火栓箱内无消防设备等安全隐患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奎县消防大队了解核实,得到答复为东福花园项目为棚改工程,还没有进行验收,对于项目未经验收而擅自进户问题,两个部门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钢筋工发现劣质钢筋上报不被理睬


2014年4月份,黑龙江省北安市个体建筑工程队包工头张树明经人介绍一名叫周玲的工程发包人,2014年4月17日与周玲签订了望奎县东福花园住宅楼项目的《施工合同》,工程地点位于望奎县林枫广场北侧,开发商为黑龙江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商为黑龙江省金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树明带领其组建的工程队负责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东福花园项目1#--8#主体工程自基础至屋面的主体五项工程。


据张树明讲,他带领的近百人工程队的工人都是农民工,主要干力工、瓦工、木工、钢筋工、脚手架的全部施工,以及内外墙及屋面找平抹灰工程,干的都是力气活,基本没有太多技术含量。他们只包人工费不包材料,主要做木工电锯、钢筋制作、混凝土振捣等工作。高层建筑人工费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60元,多层建筑人工费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5元;高层建筑的基础至正负零以上没完成八层工程量按人工费80%现金拨付工程款,多层建筑的基础至主体封顶按工程量人工费80%现金拨付工程款;剩余的20%人工费需待张树明承包工程内容结束一个月内结清。整个工程质量要求按照黑龙江省现行的施工标准DB23/711—2003(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施工。



张树明实名举报称,2014年7月,东福花园项目在建设主体剪力墙的施工中,项目负责人王涛组织进了一批钢筋,共计两车,其中一车12捆直径10毫米和直径8毫米的钢筋。在施工过程中,钢筋工闫宏伟发现这批钢筋质量很次,为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为钢筋制作过程中一围弯就断。发现钢筋为残次品后,张树明立即将情况向项目总承包哈尔滨金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时吉成汇报,但时吉成没有理睬,并表示说质量不好就赶快用了。


“为了自己的良心不受谴责,我将残次钢筋使用的部位记下来,主要分布在东福花园1#楼第七层通层、2#楼第八层通层、6#楼第五层通层、7#楼第七层通层、8#楼第四层通层具体位置在楼板、剪力墙、柱子和承重梁。”张树明气愤地说,东福花园项目还存在没经过设计变更的情况下,将局部剪力墙的直径14毫米钢筋用直径12毫米代替,造成以小带大、以次充好,使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导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2天“神速”取得规划、施工、预售“四证”


1月22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黑龙江省望奎县东福花园小区,该小区已经建成进户,临街商服已经进户营业,部分楼层已有居民装修后入住。东福花园小区6号楼和7号楼之间是小区大门,两栋高层住宅的一二楼临街商服部分已经进户开始营业。7号楼西侧的外墙外立面严重破损,7—13层修补后的灰色混凝土外立面与土黄色的楼体外观格格不入。1号楼临街的一家名为“满锅香农家院”的饭店正在营业,其二楼外墙悬挂的大理石外立面也严重破损,十余块外挂大理石脱落,其他的部位也有大理石要脱落的危险。



张树明告诉记者,东福花园7号路外墙保温墙体是去年夏天被大风刮掉的,正常施工粘贴外墙保温苯板和外墙涂料在质保期内不会脱落,主要是因为东福花园项目使用外墙苯板、墙胶的质量都很差,苯板遇明火就会燃烧,结果遇到风雨天就被刮掉了。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望奎县南三道街文明路的东福花园售楼处看到,沙盘显示东福花园小区共计7栋楼,为4栋15层高层住宅和3栋多层住宅。该项目的“五证”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2014年8月15日同一天取得的,25天后的9月9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接着9月22日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售房源为东福花园一期1#、2#、3#和8#共4栋楼,其余3栋楼为棚改安置回迁楼。令人称奇的是,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一般需要数月才能办下来,而东福花园项目后“四证”仅用了22天,可谓“神速”。


东福花园售楼处的售楼员告诉记者,东福花园小区的手续齐全,共四栋高层三栋多层,为50—120平方米户型,距离望奎县政府百余米。现在多层基本售罄,仅剩部分六楼在售,售价每平方米2900元,高层还有很多,每平方米3300元。


剪力墙纵筋“瘦身”近两毫米


在实名举报人张树明的带领下,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来到东福花园小区7号楼三单元七楼的一套房屋,该房屋还未进户装修,南北两处阳台和卧室与厨房间的三处剪力墙的墙体被人为砸开,墙内的钢筋裸露在外,可以清晰地看到纵筋和箍筋。张树明带来的技术员现场用电子卡尺进行了测量演示,技术员选了三个点位,分别位于房屋北侧阳台、北侧阳台、厨房与卧室间的剪力墙,电子卡尺测量墙体内的纵向带肋钢筋直径分别为12.38毫米、12.46毫米和14.21毫米。几段直径8毫米光圆钢筋裸露在砸开的承重墙和剪力墙外,这些钢筋用双手可以不费力的弯折。



实名举报人张树明告诉记者,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房屋北侧阳台、北侧阳台、厨房与卧室间的剪力墙所使用的标准钢筋直径分别为14毫米、14毫米和16毫米,而东福花园项目1#、2#、6#和7#四栋高层住宅用的却是细了近2毫米的“瘦身”钢筋,这是严重的偷工减料。用作箍筋的8毫米直径和10毫米直径的光圆钢筋质量很差,在钢筋制作过程中,拉伸、弯曲时经常发生折断的情况。他们向开发商、建筑商都反映过,得到的答复却是尽快把这批残次的钢筋用完。



随后,张树明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提供了望奎县东福花园项目的结构设计施工图复印件。该图显示,工程设计单位为齐齐哈尔市佳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黑龙江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设计中选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应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标准,主体结构所用的建筑材料均应经实验合格和质检部门抽检合格后方能使用,钢筋的选用应满足有关抗震规范要求。钢筋采用HPB300及HRB400级钢筋。抗震等级为一、二的框架及剪力墙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刚劲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东福花园项目7号楼第5—15层剪力墙结构平面图和5—15层墙Q,AZ,YZ,LL详图显示,7号楼剪力墙墙柱GYZ-2、GYZ-1(GYZ:构造边缘翼墙柱)和GJZ-6(GJZ:构造边缘转角墙柱)的设计要求纵向带肋钢筋直径分别为14毫米、14毫米和16毫米。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注意到,7号楼剪力墙墙柱GYZ-2、GYZ-1和GJZ-6所对应的,正好是技术员用电子卡尺测量的房屋北侧阳台、北侧阳台、厨房与卧室间的剪力墙,从而证明该楼使用的钢筋严重不达标,直径细了近2毫米。此外,整栋楼的消火栓箱内空空如也,水枪、水带等必要的消防设备均没有配备,楼内一旦发生火灾,居民根本无法自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不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责令整改,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建设局: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备案


1月22日下午,在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该局组织委员陈刚、办公室主任李晓明提出查阅东福花园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陈刚以不了解具体业务,需要向局领导汇报为由,让记者等待答复。


1月23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来到望奎县委宣传部并提出协助采访,需要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望奎县消防大队提供东福花园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消防验收手续。后在望奎县委宣传部的帮助下,与望奎县消防大队王队长和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海鹰局长取得电话联系。


望奎县消防大队王队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望奎县东福花园项目是棚改工程,为了安置回迁居民已经进户交付使用,但还没有经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针对东福花园项目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王队长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将派人去现场查看。


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海鹰局长称,他刚调到建设局不到半年,具体业务不熟悉,至于东福花园项目的建设审批手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他需要查一下有没有。针对东福花园项目涉嫌使用“瘦身”钢筋问题,贺海鹰局长没有给出正面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规定,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据实名举报人张树明讲,针对望奎县东福花园项目存在建筑质量问题、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他先后向望奎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奎县委县政府、绥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望奎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实名举报,至今没有得到答复。2016年8月29日,望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张树明行政拘留7天,后取保候审。2017年12月10日,望奎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树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解除了张树明的取保候审。



“我带着农民工一起干工程赚钱养家,开发商、建筑商欠着我们数百万人工费不给,却把我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拘留了,我觉得自己很窝囊、很冤枉。当初昧着良心按照开发商、建筑商的要求使用劣质建筑材料施工,和他们成了一丘之貉,结果被他们联合算计,为了良心免受谴责,我才决定实名举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并查处,消除东福花园项目的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张树明说。


目前,黑龙江省望奎县东福花园小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黑龙江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组织回迁、购房老百姓进户入住使用。对存在建筑质量问题、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东福花园项目,望奎县委县政府及建设局、消防大队两个主管部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和处理方式。


1月30日,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肖鹏给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打来电话称,东福花园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对于该项目在短短22天内“神速”取得规划、建设、预售等“四证”,他表示不知情,因其调到建设局工作还不到一年。由于东福花园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老百姓回迁问题,该项目在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就提前让老百姓进户入住。针对“瘦身”钢筋和工程质量问题,他还需向局长贺海鹰汇报后才能给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仍未能提供东福花园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